本篇重點:

  • 現在跟之前有什麼不一樣?為什麼學校不宣布全面遠距教學?
  • 遠距教學其實教育部有「嚴格」規定,不能說宣布就宣布。
  • 政策制度一下,實務面有許多眉角要考量,真能面面俱到?

對,我愛寫長文,文長慎入囉~~

連假最後一天(雖然各個大家陸續還有春假可以放), 本土創新高、破200例,許多身邊的朋友人心惶惶。

自己常關注的 Dcard 校版,一直看到有人希望「全面遠距」、「可自行選擇是否實體/遠距」, 後續自己也代表學生會在假期聯絡校方(防疫小組)態度,校方目前依循指揮中心政策並不宣布遠距課程。 但在留言區與大家解釋,卻被抨擊,說我態度輕浮、指控那些恐慌不安的人,我不應該這樣「指控」。

只能苦笑,作為中間者無論任何議題持續會面臨這樣的碰撞。

希望寫這篇文章進一步分析自己在疫情上、教育現場上,關於「遠距課程」這題,到底發生什麼事。

去年中陽明交大「率先」宣布遠距,為什麼現在不行?

這題我必須說,這個決定其實非常危險(雖然大家很喜歡), 稍後跟大家解釋,教育部針對大專院校的遠距課程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跟準則。

我只能說,就是因為校長曾經擔任「衛生局長」,我「猜測」確實有相關人脈, 且陽明交大的決策圈都有公共衛生、醫生專業的專家,預期後續(或輾轉聽到風聲)可能會「升級」、教育部宣布遠距教學,才敢做這樣的「第一槍」決定,後來確實教育部也做出決定了。

在決策上,背景是這樣,但在疫情上呢,現在也超過200例確診,為什麼教育部、指揮中心、學校不宣布遠距課程?

首先,這其實是一個還算基本的流病觀念(?),也就是防疫本來就沒辦法用「統一標準」去看待,去年跟今年狀況也相當不同。去年我們面對所有變種病毒中死亡率極高的變種病毒之一 Alpha,且當時全台灣急缺疫苗,若貿然選擇「共存」,恐將導致非常嚴重的後果。

然而目前,指揮中心似乎已經定調「共存模式」,也就是「在積極防疫底下盡可能維持正常生活」,因此,指揮中心都不會升級了,何況「全面遠距」政策。除非指揮中心指示教育部的「加強版防疫政策」朝全面遠距進行才有可能,但目前似無跡象。

為什麼不能輕易的提出「遠距」政策?

教育部其實長期針對遠距課程有相當嚴格的要求。

而這裡更值得討論的是,「積極防疫」跟「維持正常生活」這條線應該畫在哪裡,到底「到校上課」是否要畫在「正常生活」之中,

我個人的回答是「yes」,當然在校版上許多同學的討論則是「no」。

我的理由還蠻簡單,到底「到校上課」這個因素是不是大學教育最重要的一環,如果不是,那為什麼不開始推廣「遠距大學」、「無實體大學」,至少就現在的「法規邏輯」與設立大學、學術研究之目的,普遍認為「實體」接受教育,是大學教育必然面。

(但未來當然不一定,就看未來如何發展)

這裡講的「法規」邏輯是什麼?

教育部其實長期針對遠距課程有相當嚴格的要求,訂定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我認為它立法目的就是建立在「實體大學教育」還是必要因素之一。

包含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等,都是用實體課程的邏輯,去規劃遠距教學。(老實說這未來是一個需要打破的規範,但我相信需要很長久的時間醞釀)

甚至第七條第二、三項規定,若某學生畢業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或超過畢業總學分數之二分之一,前者需要報部核准、後者是明定禁止!

第 4 條
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依相關法令命其限期改善者,於改善期間不得開設遠距教學課程,學校並應即對外公告:
一、學校財團法人或學校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
二、學校積欠教職員工薪資累計達三個月以上或未經協議任意減薪。
三、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師資質量基準不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規定。
四、教學品質經本部依法令規定查核為持續列管或未通過。
五、全校學生數未達三千人,且最近二年新生註冊率均未達百分之六十。
依前項規定不得開設前,已開設之遠距教學課程,得依原教學計畫實施至該學期結束。

第 5 條
學校實施遠距教學,應於具備教學實施、記錄學生學習情形及其他支援學習功能之學習管理系統為之。
第 6 條
學校之院、所、系、科、學位學程開設遠距教學課程,應依學校規定由開課單位擬具教學計畫,依大學法施行細則及專科學校法規定之課程規劃及研議程序,經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並應公告於網路。
前項教學計畫,應載明教學目標、修讀對象、課程大綱、上課方式、師生互動討論、成績評量方式及上課注意事項。

第 7 條
學生修習遠距教學課程成績及格,且符合大學法施行細則及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學分計算之規定者,由學校採認其學分,並納入畢業總學分數計算。
前項採計為畢業總學分數之遠距教學課程學分數,已超過畢業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而未超過二分之一者,學校應將校內遠距教學課程開設及品質確保之相關規定報本部審查核准後,始得開設。
第一項採計為畢業總學分數之遠距教學課程學分數,不得超過畢業總學分數之二分之一。
學生以遠距教學方式取得之推廣教育學分申請學分抵免,其課程學分數已超過畢業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者,學校應造冊報本部備查。
下列學制班別經本部專案核准後,其畢業總學分數之計算,不受第三項規定之限制:
一、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二、境外地區招收境外學生之二年制專科班、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
前項學生學位證書應附記授課方式為遠距教學,並加註遠距教學課程學分數。

這會馬上遇到實務面問題,

以研究所為例,通常學分都極少,而去年五月實施全面遠距課程後,有許多課程進而轉以遠距授課方式進行,但若至今仍貿然宣佈「遠距課程」,可能有不少學生的一半的學分都是遠距取得,這早已遊走在法律邊緣,甚至可能是「違法」!

然而,疫情這樣「不可抗力」因素,就是讓這個明顯違法的事情,變成遊走在法律邊緣,而教育部去年研擬要放寬規定,但又不說死。

這也是為什麼若在沒有主管機關允許的情況下,校方不能輕易宣布課程全面遠距,因為遠距課程都須經《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審查、規劃。

線上課程錯了嗎?

校方常常對於線上課程的一些「不確定性」,是否能維持「授課品質」產生很大的疑問。

其實倒頭來,這幾年來教育部、大專院校、校園一直在討論是否開放「線上課程」認抵學分,這些討論都在「教學品質」上有所激辯。

(如學生會曾經有人在會議上提出是否能將Coursera課程認為畢業學分,遭否決。)

許多人認為「線上課程」更難以維護教學品質,給予學生彈性太大,「學分太好拿」。而在實證研究上其實個人覺得是一個蠻重要的命題,但在實務面(校級會議)上,我也發現這樣的問題——在通識課程上,確實有蠻高比例「遠距課程」是「水課」。

(當然你可以說通識課程真的都水課啦xD)

這裡指的「水」,除了可能課程中知識密度不足外,也可能是因為無法去將這些學習「對應」到實體課程的制度當中。

什麼意思?比如說,課程的審核在大專院校都有相當嚴謹的程序(學生代表多參與其中),目前都有規定幾個小時換算成幾學分、多少實作可以折換多少小時的實體上課….等等,但線上課程就遇到問題了。

「我錄半個小時的課程,其實就是實體的3個小時了,為什麼說我少時數?」

「喔這部分就是給大家實作,所以後半學期的時數很少就是因為這樣。」

因為大量出現許多的「不確定性」,導致在審核課程中,許多專業老師、學生代表、校方對於這樣的「不確定性」是否能維持「授課品質」產生很大的疑問。

你可以說這是源自於一個保守學院體制的框架,這我認同,但或許我們就在那個時代的過渡期,真的很難有所判準,因為我也真正在教學現場遇過透過這些「不確定性」,造成教學品質崩壞的例子。

所以該怎麼辦,我沒有答案,我也沒剩多少年待在大學教育,留待有興趣關注的朋友們繼續接棒關注與在各校推動相關議題。

「自由讓學生選擇實體、遠距」實務層面可不可行?

還是要延續著上面的命題,

現今在大專院校的教授大多透過傳統學院邏輯下所產出的學者,在實務上就面臨許多教授當宣布「遠距課程」後有許許多多抗拒的作法,去年五月即有案例,但是當指揮中心規定一下,應當無人敢在疫情當前有所堅持。

然而現在不一樣,指揮中心、教育部不再背書,傾向「共存」,那校方是否能強制遠距,顯然是不能。
那可以「自由讓學生選擇實體、遠距」嗎?

幾個狀況需要解決:
(1) 如果學校宣布「應自由讓學生選擇實體、遠距」,如果老師堅持實體,有罰則嗎? —-> 沒有
(2) 如果學校宣布「強烈建議自由讓學生選擇實體、遠距」,老師本可不採納。
(3) 大學端許多運作著「院自主」,也就是各學院掌管各院事務。如果學校宣布「應自由讓學生選擇實體、遠距」,如果院級單位「維持實體」,該如何解? ———-> 基本上仍遵照教學現場指示。

政策如何實務層面不可行,推動就可能沒有那麼必要。

以上是我對過去擔任相關會議代表、與校方交涉過多年的經驗(超過三年)的粗淺想法,歡迎討論,有錯誤的地方也歡迎更正或補充喔。

疫情當前,希望大家都能保重。

希望大家都能免於確診、若不幸確診、也都能安然度過。